一、自2013年9月1日起,对本市新增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实施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未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用户,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将不向其提供通信服务。
二、个人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办理开户、过户等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适用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外国公民护照。 单位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办理开户、过户等手续时,办理业务的经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
三、为切实保护电信用户信息安全,请市民到正规的电信业务营销渠道办理实名登记,从源头上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市民可登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站或拨打企业客服电话,查询相关电信业务营销渠道信息。
四、请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尽快到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营业网点办理信息补登记。
特此公告。
北京电信 客服电话:10000
北京移动 客服电话:10086
北京联通 客服电话:10010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3年8月30日